更新时间:2023-12-30
刘志芳,福和豪迳村人。1979年在福和建筑队工作,1981年调县教育建筑工程队(第四建筑公司前身)任施工员、技术员,1982年8月任施工队长。他热爱本职工作,不怕苦和累,每年都超额完成公司下达的生产任务。在工作中坚持严抓细管,规范施工,不断改进施工工艺,在质量和安全生产方面取得显著成绩。10多年来他负责施工的工程未出现事故和技术失误。1994年获国家建设部授予“劳动模范”称号。